【来10:26】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,若故意犯罪,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, 这里指信的人还是不信的人? | 权玺
【来10:26】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,若故意犯罪,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, 这里指信的人还是不信的人?有的时候我们在一件事情上犯罪不能一次胜过来,经过好几次靠主胜过来这是故意犯罪吗?
权玺
答:这节圣经,相对来说也是一节比较难解的圣经,其实和6:4-6节一样,只要有基本的救恩论和教会论为基础,这节圣经其实并不难以理解。这样吧,我们从5个方面来理解:
1、从内在的角度而言:重生的人,由于残余的邪恶,也会偶尔被罪恶过犯所胜,这是毋庸置疑的,因此,约翰说,我们若说自己无罪,便是自欺,我们若说自己不会犯罪,也是自欺欺人了,就表明,连重生的人也会犯罪,但却不至于绝望,因为他们能够得着恩典和赦免。
2、从外在的角度而言:我们在教会用肉眼所看到的人,我们不知道谁是重生的人,我们所看到的都是“信徒”,因此,我们相信,在有形教会有两等人,一种是重生的人,一种是没有被重生的人,但现在的问题是,你在教会里面问:你们谁是重生的人,大家都是:我是。谁是没有被重生的人,没有人会说:我是。所以就连“稗子”都相信自己是“麦子”,另外,有的时候“麦子”也会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“麦子”。基于这个我们永远都无法确定问题,所以,我们没必要去划分,去确定哪些是麦子,哪些是稗子。我们需要去确定和分辨的乃是自己,自己到底是麦子还是稗子?
3、因此,作者在这里向教会发出警告,一定记得,这警告不是给非基督徒的,也不是给未重生之人的,乃是给教会的,给重生之人,也就是说,神的警告,只有对重生之人有果效,对非重生之人没有果效。所以在这里,我们不能把这段经文确定是指信的还是指不信的人,不能这么去定义。我们要凭着谨慎的心去领受神给教会的警告。
4、什么警告呢?这警告就是:不可离弃福音。作者能想到的最为严重的罪,就是“故意犯罪”或者可以理解为以“胆大妄为的心过着恣意犯罪的生活”,这和“一时失脚失去信心”、“罪恶过犯所胜”、“有的时候我们在一件事情上犯罪不能一次胜过来,经过好几次靠主胜过来”,有本质性的区别。因为他在29节提到这罪和践踏神的儿子有关(就是将基督立约的血视为不洁,又侮辱施恩的圣灵),这罪就是抗拒福音的罪,这和福音书里面耶稣所讲到的那个“亵渎圣灵的罪”是一样的。
5、如果犯了这样的罪,作者说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,这是什么意思呢?这话的意思就是说,一个人若拒绝了基督,再从基督在外寻找救恩之道,已经没有了。其实讲这话有一个背景,就是有关犹太人信仰的背景,他们认为,得救完全可以靠祭司的献祭,靠被杀的羔羊,靠圣殿的礼仪性侍奉,针对这个问题,希伯来书的作者在3-9章中已经讲的很明显了,并在7:18-19节说:先前的条例因软弱无益,所以废掉了,就引进了更美的指望,靠这指望,我们便可以进到神面前。在当时也确实有些犹太人开始信靠基督,但也有些犹太人后来也公开离开基督再回到犹太教中,所以作者在这里警告:神既已废除了利未体系里献动物的祭祀(10:9),那些曾宣告自己信靠基督的人若放弃他们的信心,就不能再从别处(从前的献祭体系)得着赦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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